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


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,是党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、组织协调机构、具体执行机构、督促检查机构,承担了解情况、掌握政策、协调关系、安排人事、增进共识、加强团结等职责,主要是:

一、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拟订统一战线工作政策和规划,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统一战线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。

二、统筹协调指导统一战线工作,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督检查。

三、负责发现、联系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,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。

四、联系民主党派,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,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、发挥作用,支持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。

五、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。认真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,建立健全培养、举荐党外代表人士的机制,逐步建设一支有一定数量、结构合理、素质良好的党外代表人士和党外干部队伍。

六、统筹协调民族工作。

七、统一管理宗教工作。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、宗教观和党的民族、宗教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,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,禁止在学校园内进行传教和其他宗教活动。

八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港澳统一战线工作,开展对台统一战线工作。支持、帮助学校侨联、台联、欧美同学会做好自身建设和开展活动。

九、统一领导海外统一战线工作,统一管理侨务工作,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。

十、协调推进统一战线领域法治建设。

十一、在统一战线工作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。

十二、指导直属党组织统一战线工作。

十三、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。